标题:四种僧物 内容: 又称四种常住。 乃将僧伽大众受用之物资分为四类,即常住常住物、十方常住物、现前现前物、十方现前物。 前二者系就常住僧物而分,后二者乃就现前僧物而分。 (一)常住常住物,指大众共用之厨库、寺舍、众具、花果、树林、田园等,体通于十方而不可分用者,故为常住物中之常住物。 (二)十方常住物,即指十方僧之常住物,如常供大众之饭饼等物,其体通于十方,唯局限于本处受用。 (三)现前现前物,各比丘所属之私物,如衣药类,系现前僧之现前物。 (四)十方现前物,如亡僧所遗之经物,可分与十方僧,为各比丘之现前所属者,故称为十方现前物。 [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中一随戒释相篇] p1819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13:23:33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290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