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四药 内容: 据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下二记载,维持色身之物资分为四类:(一)时药,指五嚼食、五啖食、时食、时浆等。 系日日为新,由旦至日中皆可食。 (1)五嚼食(梵 khādanīya),又作五种佉阇尼、五种珂但尼,意译作五不正食。 嚼,咬嚼之义。 指根、茎、花、叶、果等,或指枝、叶、花、果、细末磨食等。 (2)五啖食(梵 bhojanīya),又作五种蒲阇(膳)尼,意译作五正食。 啖,含啖之义。 指饭、麦豆饭、麨、肉、饼等,或指麨、饭、干饭、鱼、肉等。 (3)时食,指蔓菁根、葱根、藕根、萝卜根、治毒草根等。 (4)时浆,指一切之果汁、粉汁、乳、酪、浆等。 (二)更药,旧译非时食,指诸果汁、米汁之杂浆等,此乃对病而设,系于时外服之。 (三)七日药,为疗病所用之酥油、生酥、蜜、石蜜等,限于患病后七日内服之。 (四)尽寿药,指胡椒等,或包含根茎花果等为药物者,此于一生中皆可服食。 [四分律卷五十九、有部毗奈耶卷三十六、有部百一羯磨卷五、四分律疏饰宗义记卷五末] p1849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13:20:15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290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