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有法 内容: (术语)对无法之语。 如龟毛兔角体性都无者,谓之无法,如他之事物体用非无者,谓之有法。 涅槃经十曰:本有今无,本无今有。 三世有法,无有是处。 【又】于因明宗之前句,名为有法,后句名为法。 即前句有后句之法之义。 例如声(是有法),无常(是法)合二者而名为宗。 因明大疏上本曰:初所陈唯具一义能持自体,义不殊胜,不得法名。 后之所陈具足两义能持复轨,义殊胜故,独得法名。 前之所陈,能有后法,复名有法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11:25:00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267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