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坐具 内容: (物名)旧称曰尼师檀,新称曰尼师但那Niṣīdana,译曰随坐衣、坐卧具、坐具。 四分律十九曰:为三缘制之:一为护身,二为护衣,三为护众人床席卧具。 然无论何时以坐具为礼拜之具,礼拜时先敷坐具,就其上作之,是甚为不法。 南山义净皆痛斥之。 释门归敬仪下曰:坐具之目,本是坐时之具。 所以礼拜之中,无文敷者也。 (中略)今见梵僧来至佛前礼者,必先褰裙以膝拄地,合掌长跪,口赞于佛,然后顶礼。 此乃遗风犹在,可准用之。 无坐具明矣。 寄归传三曰:礼拜敷其坐具,五天所不见行。 (中略)其所须者,但拟眠卧之时护他毡席。 若用他物,新故并须安替。 如其己物,故则不须。 勿令污染毁损信施,非为礼拜。 南海诸僧,人用一布巾长三五尺,叠若食巾,礼拜用替膝头,行时搭在肩上。 西国苾刍来见,咸皆莞尔而笑也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10:25:40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255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