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请益 内容: (杂语)和尚先有所与,复请余分,谓之请益。 其法,学者若愿请益,则先禀烧香侍者,侍者通于住持,若允,则因住持之指挥,定时。 多为定钟后。 侍者于方丈秉烛烧香,引入参学者而出外,或依住持之命,立于椽之左。 参学者于当面问讯烧香,大展九拜,收具进云:某为生死事大,无常迅速,伏望和尚慈悲,方便开示。 肃而侧立,以闻垂诲。 或胡跪,或坐,依住持之指挥。 开示了。 复烧香大展九拜,是谢因缘也(住持之开示曰因缘,谢开示也)。 免则触礼三拜。 次于室外向侍者触礼一拜而归寮。 见僧堂清规二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8:28:19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246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