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名义 内容: 指名称与义理。 如谓“诸行无常”,则诸行为“名”,无常为“义”。 盖呼召表显诸法之本体者,称为名;而诸法本体之真实义,称为义;以名能诠显法体之真实义,故称名义。 然名系假立施设,虽能诠义,却非诸法之本体,故名与义二者有相即、不即之二种关系。 就相即而言,如诸佛菩萨之名号、真言、咒语等皆是,此乃诸佛菩萨之名号中,蕴含广大不可思议之愿力及功德,故其名号与其法体之实义不二,名即是义,义即是名,称为名义相即、名义不离、名义不二;与“名体不二”同义。 若就不即而言,如说火时,无热之用,即为名义不相即之关系。 [大智度论卷二十五、肇论、往生论注卷下](参阅“名”2254、“名体不二”2262) p2259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8:04:16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221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