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因果为宗 内容: 指以一乘之因果为法华经之宗旨。 为天台宗所立法华五重玄义之第三。 法华经以一乘之因果为宗,此因果之宗为修行之中心,显体之要诀,然法华经中诸法实相之体,乃为非因非果,无修无证之真常妙理;若迷失此实相真理者为凡夫,悟得此实相真理者即为上圣。 法华经乃就因果之宗而论修行、悟道之理,认为修行有进趣始终之次第,修行之始为因,修行之终为果,全经即藉说明因果之道理,以彰显实相之理体,故法华经以因果为宗。 此因果二字,所诠有二重:(一)以弟子(对机)为因,师(释尊)为果。 亦即弟子为因位修行,师则为果上佛。 (二)弟子与师各自有其因果。 即师与弟子皆各有行位之始终,而其因果亦各有权实。 亦即于上述之弟子之因果,及于迹门之佛之因果,皆称为权因权果;而于迹门开会之弟子之因果,及于本门之佛之因果,则皆称为实因实果。 如此,因果有两重,又各有权实,于法华经中,本迹二门所显示者有不同之义。 [法华玄义卷九下](参阅“五重玄义”1122、“本迹二门”1965) p2296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8:01:42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218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