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回礼 内容: 即于接受他人之礼遇时,亦给予对方同等之对待者,称为回礼。 又作还礼、复礼。 敕修百丈清规卷五游方参请条(大四八·一一四○上):“参头领众至客司,(中略)归旦过,知客寻往回礼。 ”用以张贴回礼之通告之榜,称为回礼榜。 [禅苑清规卷七请立僧条、禅林象器笺礼则门] p2306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8:01:19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218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