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百丈野狐 内容: 禅宗公案名。 乃唐代百丈怀海禅师与野狐之机缘对话。 由此公案点出因果历然之理。 又作不落不昧、五百生野狐、百丈不昧因果、百丈野狐堕脱。 从容录第八则(大四八·二三一下):“百丈上堂,常有一老人听法,随众散去。 一日,不去,丈乃问:‘立者何人? ’老人云:‘某甲于过去迦叶佛时,曾住此山。 有学人问:大修行底人还落因果也无? 对他道:不落因果。 堕野狐身五百生。 今请和尚代一转语。 ’丈云:‘不昧因果。 ’老人于言下大悟。 ” 此公案中,老人于过去世因说“不落因果”而拨无因果,即否定因果之理;而由否定因果之故,遂堕于恶趣之中。 “不昧因果”则与不落因果相反而肯定因果;以肯定因果之故,乃能脱离恶趣。 盖自佛教之基本教说而言,深信因果为正传之佛法,乃一种大自然之法则。 故吾人不可妄加分别臆度或否定,如能深信此种理法而依之修行,则为成佛之道。 故于此则公案中,老人因百丈代为转语“不昧因果”而消泯过去独断之迷梦,于言下大悟,得脱野狐身。 古来禅家多以拨无因果却自以为悟达因果者,称为“野狐禅”,盖由此典故而来。 [联灯会要卷四、五灯会元卷三、禅宗无门关第二则] p2489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8:00:00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216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