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有果 内容: 为有为法之别称。 有为法,谓因果生灭相续,必有结果,故称“有为法”为有果。 俱舍论颂疏卷一(大四一·八一九中):“有为有果,无为无果。 是故有为,名为有果。 ”(参阅“有为”2445) p2433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7:54:53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2114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