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戒杀念佛 内容: 戒杀生、修念佛之意。 系我国宋末以降特别强调之行仪。 不杀生为五戒、十戒等之第一戒,乃佛教所严守者。 南北朝齐梁之际,学佛者即依据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四中“不应食肉”之语而断肉食。 隋唐时代依梵网经及金光明经卷四流水长者子品等,举行戒杀放生法会。 其后宋末之真歇清了、王日休等,依据观无量寿经三福(大一二·三四一下)“慈心不杀,修十善业”之说法,主张念佛行者须受持杀生戒,以为警策。 王日休之龙舒增广净土文卷四修持法门八(大四七·二六四上):“全持斋戒,又礼佛念佛,读诵大乘经典,解第一义,以此回向愿生西方,必上品上生。 (中略)能持此五戒,常不失人身。 若修净土者不在此限也。 若全持十戒加以如上文所言,功德固上品上生矣。 若止持五戒而修净土,亦不失中品上生或上品下生。 若又不能持五戒,岂可以不戒杀生乎? 杀生为五戒之首,亦为十戒之首,亦为比丘五百五十戒之首。 是不杀则为大善,杀则为大恶。 (中略)若止能持此不杀之一戒以修净土,已不在下品生矣。 ”故知,不肉食是为大善。 若因疾病而食三种净肉时,须对所食众生,念诵“南无西方极乐世界三十六万亿一十一万九千五百同名同号阿弥陀佛”四十九遍,以祈彼等往生极乐。 此一说法,为明代以后居士行法之轨范。 又归元直指集卷上揭载真歇等之戒杀文,云栖袾宏制戒杀放生文,鼓山元贤撰净慈要语,均强调念佛与慈悲戒杀放生兼修。 [龙舒增广净土文卷六、归元直指集卷下、中国净土教理史(望月信亨)] p2912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7:14:40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167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