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供具 内容: 又作供物。 指供养佛菩萨或佛、法、僧三宝之物。 即香花、饮食等诸物之总称。 亦有特称盛装供物之器具为供具或供器者。 “供”与“具”均为“献供”之义。 上供供具,称为供养。 若供奉衣服、饮食、卧具、汤药等,称为四事供养。 若供以花、香、璎珞、末香、涂香、烧香、缯盖、幢幡、衣服、伎乐等,称为十种供养。 供物一般多用以供养佛、菩萨、僧、死者等。 又安置供物之大桌,称供台。 于佛前供米饭,称佛供、佛饭、佛饷等,此亦为最简略之供养。 供于佛前之人造花,称常华(或常花)。 盂兰盆供中,供以核果(枣杏、桃李类)、肤果(瓜梨类)、壳果(胡桃、石榴类)、糩果(松柏子、苏荏类)和角果(菱豆、大小豆类)等五种果物,一般称五果(五果)。 佛世时,外护者常供养佛陀及诸弟子衣服、饮食、卧具、汤药等日常必需之物,并供养林苑、精舍等。 佛陀灭度后,佛、法、僧三宝同受尊重、供养,佛教徒更造立佛像,供养饮食、伎乐及诸种庄严饰物,犹如佛陀在世,其后渐形成特定之供养仪式。 故广义而言,佛堂内所陈设之庄严器具、所行之法会,乃至讽诵、赞呗等,皆可视为供物。 于我国,有关供物之记载,如洛阳伽蓝记卷五所载,北魏神龟年间(518~519),胡太后遣沙门惠生(慧生)、宋云等,西行天竺求法、取经,并托惠生等人携带五色百尺幡千面、锦香袋五百只,王公卿士则托带彩幡千面,以便西行途中供养各地之道场。 又据佛祖统纪卷四十三载,北宋太平兴国年间(976~983)沙门法遇募得龙宝盖、金襕袈裟等,至中天竺后,以之供养佛陀成道之金刚座。 然自古至今,花、香、灯火等仍为最通常之供物。 又据大智度论卷九十三所载有关饮食之供养,谓以百味之饮食供养诸佛、众僧,除米饭外,尚有饼、果、药草等。 法会中并将饼、果分予信徒,信徒食之乃结佛缘。 此外,各宗派日常供于佛前之物虽不尽相同,然多以米饭为主,配以净水或茶,此因米食乃亚洲地区之主食。 密教之供养则有阏伽(净水)、涂香、花、烧香、饮食、灯明等六种,一般系随佛部、莲华部、金刚部等所供奉之本尊,及修法目的,如息灾、增益、降伏等,乃至修法所期望达到上、中、下三种成就之不同,其供物即随之而异。 (一)阏伽,三部皆持净水,仅此一项三部皆同。 (二)涂香,供佛部之本尊以诸草、根汁之香及花等三物合制而成者;莲华部本尊,用诸香树之皮、白栴檀香、煎香及香等物和合者;金刚部之本尊则供以香草之根、花、果叶等和合者。 其中,根果之香气重,故通用于三部之本尊。 又修息灾法用白色涂香,增益法用黄色涂香,降伏法用紫色涂香。 (三)花,佛部供养阇底苏末那花,莲华部供养红莲花,金刚部供养青莲花。 息灾法用味甘之白色花,增益法用味淡之黄色花,降伏法用味辛之紫色花。 (四)烧香,佛部用沉水香,莲华部用白檀香,金刚部则用郁金香。 息灾法用捣丸香,增益法用作丸香,降伏法用尘末香。 (五)饮食,凡诸饼、果食、羹臛等皆是,然以山中所生者供养佛部,水中所生者供养莲华部,苦辛淡味者则供养金刚部。 息灾法用甘甜味之果,增益法用甘酢味之果,降伏法用辛淡味之果。 又佛部供米粉等食,可圆满息灾法之上成就;莲华部供麦面等食,可圆满增益法之中成就;金刚部用油麻、豆子等食,可圆满降伏法之下成就。 (六)灯明,三部通用最好之牦牛苏油。 息灾法用香木油或白牛苏,增益法用黄牛苏或麻油、药油,降伏法用白芥子油或恶香气油。 密教对饮食之供养有特殊之规制,如陀罗尼集经卷三般若心经轨载,坛上所供之饮食、饼果等须每日更换,而所撤下之供养残食,咒师及病人等不得食用,若违规而食之,其咒力即失效;反之,以残食布施贫者,是为第一功德。 苏婆呼童子经卷中亦谓,勿食用供养或祭祀鬼神之饮食。 又行供养所专用之桌形密坛,称为供养坛或供坛。 上置金刚盘、六器、饮食器、灯明台等,以庄严之。 于印度,佛教之供养物(梵 daksina)即有施物之意。 又信众对佛塔之供养物,称为佛塔物、塔物(梵 staupika),其后渐有别于对僧团之供养物(布施),而僧团所受之供养物遂成为僧团经济之重要来源。 [陀罗尼集经卷十二、苏悉地羯啰经卷上、卷下、蕤呬耶经卷中、大日经疏卷七、卷八、五杂俎卷十五](参阅“供养”3065) p3062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7:13:35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166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