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两重公案 内容: 禅林用语。 指对一公案重新诠释,亦即向学人再度提示某公案。 然亦有作揶揄之语者,讥讽禅徒自己无创意,参究禅旨之际,仅知模仿他人之公案,或拈或评,謦欬顾盻,装模作样,然皆不出前贤之余唾。 碧岩录第一则(大四八·一四一上):“阖国人追不再来。 (两重公案,用追作么?)” p3072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7:13:20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166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