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定业不定业 内容: 即定业与不定业。 谓善、恶之业所招感之果报有定与不定之别。 分为招感结果之定与不定、招感结果之时的定与不定、时与果之定与不定等三种。 (一)果之定与不定。 据瑜伽师地论卷九以下、俱舍论卷十五等载,决定受异熟果之业为定业,受果不定之业为不定业。 其间有轻、重之分,由三因缘而成者为重业,即:(1)由意乐而成者,谓造业之动机为强烈之烦恼;或以善心深思惟者,其业必重。 (2)由加行而成者,谓行为无间断而郑重造作者,是为重业。 (3)由功德田而成者,谓造业之对象为有恩之父母、有功德之佛法僧等,此必为重业。 具有上记三因缘之任一种业,必属重业、定业,否则即为轻业、不定业。 (二)时之定与不定。 据瑜伽师地论卷九以下、阿毗达磨集论卷四、成实论卷八、俱舍论卷十五、大乘义章卷七等载,时之定者有三种,称三时业、三时报业或三报业,即:(1)顺现法受业,略称顺现业。 乃现在世作业,现在世引生果报。 如入慈无量心定、四静虑或灭尽定者,由其功德出定时,于身具备无量功德。 或对以佛为上首之僧众作善恶业,或以猛利之意乐方便作善恶业者即是。 (2)顺生受业,又作顺次生受业,略作顺生业。 即此生所作业于次生招感果报,如五无间业于次无间之生受果。 (3)顺后受业,又作顺后次受业、顺后业。 指此生所作之业于次生以后感果。 (三)时与果之定与不定。 依瑜伽师地论卷六十载,业有四种,即:(1)异熟定,谓受果已定而时不定。 (2)时分定,谓受果之时已定,而所受之果不定。 (3)俱定,谓受果、受时皆定。 (4)俱不定,谓受果、受时皆不定。 唯识论了义灯卷五,以俱定为定业,其他三者为不定业。 俱舍论卷十五就定与不定业列举四业、五业、八业等三说:(一)四业,包括顺现业、顺生业、顺后业、不定业。 (二)五业,除四业之前三业外,不定业又分异熟定时不定、异熟不定时不定二种,合为五业。 (三)八业,谓顺现、顺生、顺后等三业各分为时果俱定与时定果不定二项,成为六业,再分不定业为时不定果定、时果俱不定等二业,合为八业。 阿毗达磨集论卷四列有三种决定受业,即:作业决定、受异熟决定、分位决定等。 依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七之阐释:(一)业决定,谓由于宿业力,在此生中必定会造作某种业。 (二)受异熟决定,谓必受之果已决定。 (三)分位决定,谓顺现、顺生、顺后等受果之受时已定。 [显扬圣教论卷十九、百法问答钞卷三] p3182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7:10:32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163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