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官不容针私通车马 内容: 禅林用语。 此乃表里互用而相对称之二语。 官不容针,原谓于公而言,必得森严整肃,即连细针一般之差错,亦丝毫不予宽宥;在禅林中,转指佛法第一义谛之究竟透彻,不允许以丝毫偏差之言说渗和、取代、诠解之;由是,则“官不容针”一语亦引申为“于表相视之,乃为不可轻易歪曲之法”。 私通车马,即相对于“官不容针”,意谓原本细针般之差错皆不予宽宥之情形,于私而言,则全面改观,连车马一般庞大之偏差亦可通融而行;在禅林中,转指第二义谛之权巧方便,师家为指导学人,往往采取权宜放行之法;由是,“私通车马”一语亦引申为“自里层视之,实为融通无碍之方便法门”,故禅林每以此语形容师家接引学人时自在方便之机法。 续高僧传卷二十二福胜寺道兴传(大五○·六二三中):“寺主曰:‘依官制不许,何得停之? ’兴曰:‘官不许容针,私容车马。 ’”或谓“官不容针,私通车马”二语原系唐人之俗谚,后为禅林所引用,二语合之,即谓表里互用而并行无碍。 p3185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7:10:25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163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