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彼同分 内容: 梵语 tat-sabhāga。 又作非等分、余有分。 盖根、境、识三者互相交涉,各作其自业,称为同分(梵 sabhāga),又称有分、等分;相对于此,根、境、识三者互相交涉而不作其自业,称为彼同分。 即虽己无作用,而与有作用之同分为种类分同,其能见、所见等之“相”无异,且为同处同界,互为同类因,互为等流果,互为相属,互相引起,故称彼同分。 在十八界中,惟法界为同分,其余十七界则通于同分、彼同分二者。 俱舍论卷二(大二九·一○中):“云何同分、彼同分义? 根、境、识三更相交涉,故名为分。 或复分者是己作用,或复分者是所生触,同有此分,故名同分;与此相违,名彼同分。 ”[顺正理论卷六、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一、卷七十二、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六](参阅“同分”2243) p3204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7:07:56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160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