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东塔宗 内容: 唐代四分律宗三家之一。 又称东塔部宗、东塔律宗。 唐代怀素(634~707)为初祖,以其居长安崇福寺东塔,故有此称。 怀素初投玄奘,研习经论,未久从南山宗道宣,习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,后又从相部宗学法砺之四分律疏,以其未能尽善,遂于永淳元年(682)撰四分律开宗记二十卷,纠弹旧疏十六大义之缺失,而别创一家,世称新章(新疏)。 后又作新疏拾遗钞二十卷、俱舍论疏十五卷,并亲自宣讲新章五十余遍,一时学者归之。 怀素之门下有法慎、义嵩,随学律文,尤以法慎且讲说新章,门风甚盛。 至代宗时,宰相元载笃敬怀素,推崇律教,曾书写新疏四十部、法华经疏三十部等,并传行之;又命安国寺之如净为怀素作传。 另有康皋设立灵坛,传授律藏,一时新章大行关中。 其前,有满意门下之定宾作破迷执记一卷,破斥新章,拥护旧疏。 故历来相部、东塔之间,就新旧两疏之得失论诤不绝。 唐代宗崇敬佛门,欲断此诤,乃于大历十三年(778)集三家之大德如净、圆照等十四人,于安国寺校定新旧两疏,兼采其长。 大抵,怀素主张以戒行为宗,又提倡色法戒体之说,谓定慧乃戒学之所摄,评破古师之以止作、受随、止恶、止善、教行、专精不犯、因果等为宗,故据说一切有部之理论,认为戒体属于色法。 要言之,法砺以成实论为根本;怀素则以大毗婆沙论、俱舍论为依据。 [律宗纲要卷上、卷下、宋高僧传卷十四、卷十五、四分律开宗记卷一、大唐贞元续开元释教录卷中、八宗纲要卷下](参阅“四分律”1665、“定宾”3183、“律宗”3795、“相部宗”3908、“怀素”6663) p3306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6:54:25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146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