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譬喻)春兰秋菊,各当于时而美,以譬物之两美也。法华文句一曰:分节经文,悉是人情。兰菊各擅其美,后生不应是非。续高僧传十五(神素传)曰:晋川称为素杰二公,秋菊春兰,各擅其美。太平广记百八十五曰:譬之春兰秋菊,俱不可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