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十四过
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8:02:00 | 来源:佛教导航

因明用语。指因明三支作法中,由因(理由)之不正确所造成之十四种过失。分为四不成、六不定与四相违等三类,即:(一)四不成过,即两俱不成过、随一不成过、犹豫不成过、所依不成过,皆由于缺乏因第一相所招致。(二)六不定过,即共不定过、不共不定过、同品一分转异品遍转不定过、异品一分转同品遍转不定过、俱品一分转不定过、相违决定不定过,皆由于缺乏因之第二、第三任何一相时所招致。(三)四相违过,即法自相相违过、法差别相违过、有法自相相违过、有法差别相违过,皆由于因之第二、第三相俱缺时所招致。[因明入正理论](参阅“因三相”2271、“因明”2276) p2271

提示: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菜单选择“文件 → 打印 → 另存为 PDF”来保存本页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