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果
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7:54:53 | 来源:佛教导航

为有为法之别称。有为法,谓因果生灭相续,必有结果,故称“有为法”为有果。俱舍论颂疏卷一(大四一·八一九中):“有为有果,无为无果。是故有为,名为有果。”(参阅“有为”2445) p2433

提示: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菜单选择“文件 → 打印 → 另存为 PDF”来保存本页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