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尘
发布时间:2025-05-20 06:52:50 | 来源:佛教导航

(一)六尘之一。指为意识所缘之诸法。经中常将烦恼比喻为尘垢,因此等诸法能染污情识,故称法尘。楞严经卷一(大一九·一○九上):“纵灭一切见闻觉知,内守幽闲,犹为法尘分别影事。”又法尘相当于十二处中之法处,十八界中之法界。或指使人起执着心之现象。(参阅“六境”1298)

(二)修行者执著于佛法,而生起迷妄心,此佛法于其人,亦称为法尘。碧岩录第八十三则(大四八·二○九上):“殊不知宗师家说话,绝意识,绝情量,绝生死,绝法尘,入正位,更不存一法。” p3417

提示: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菜单选择“文件 → 打印 → 另存为 PDF”来保存本页面。